悲哀!告倒色狼主管路上,有多少冷漠看客 (2)

       8年1月16日早上,钟艳携带着自己好不容易取来的“物证”,向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报案。由于人证、物证俱全,民警于第二天在罗涛家中将他抓获,并对其执行拘留(拘留证号:广公白拘字[2008]012号)。

 

       在对钟艳进行询问时,她不但向警方供出2006年5月1日罗涛曾强奸她的事实,还愤然向警方提供了该制衣厂至少10余名女工均曾遭受罗涛性侵犯的事实。她提供的情况引起了警方的高度重视,警方立即成立了专案组,赴石井镇进行调查。

       在警方调查中,虽仍有一些女工心存顾虑,但在民警的细心调查和耐心开导下,终于有3人承认了。面对女工们的指控,罗涛不得不承认其犯下的罪行。2008年2月2日,广州市公安局白云区分局向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逮捕申请,请求以强奸罪名对罗涛进行逮捕。

       然而2月11日,罗涛却突然翻供。原来,他越想越不对劲:起初钟艳极力引诱他,到最后却拼命反抗;尤其他离开前,钟艳说的那句“姓罗的,你等着蹲监狱吧!”他怀疑钟艳是设下圈套,诱他“强奸”!

       根据罗涛所述,警方迅速向钟艳进行进一步核实。在民警的询问下,钟艳终于流着泪承认了“1.15强奸案”,她是存在一定的主观故意。但是,因为罗涛已经承认在其之前的数次强奸事实,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罗涛仍然会以强奸罪被依法制裁!

       这起一波三折的“强奸”案,不仅令警方觉得十分罕见,而且在当地引起了轩然大波。有的人对钟艳主动送上门让人“强奸”的行为十分不齿,认为如此“取证”太过荒唐;可打工妹们却私下为钟艳叫好,她们认为此事不仅使长期遭受欺负的打工姐妹扬眉吐气,还给那些总想占女工便宜,践踏女工尊严的色狼们敲了一记警钟!自从罗涛被捕后,厂里此类事情明显减少了……

       然而,据本刊特约记者了解,钟艳的男友李辉得知这件事后,却在震惊之余,向她提出了分手!他说,如果说钟艳第一次被强暴是不得已的话,那她瞒着男友第二次主动送上门让罗涛“强奸”自己的行为,简直就是放荡无耻,他无法再忍受和这样的人一起生活!

      残酷的现状把原本想为自己正名的钟艳推入了更深更重的痛苦和迷茫中,她委托编辑向本刊读者求证:她的做法到底是对是错?欢迎读者编发短信为她支招解惑!(本文除罗涛外,其余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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