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打工生涯(另一篇)

 

       八年前,我就开始了我的打工生涯。也许正是经过了那段日子的磨练。我总是可以从那些日子当中寻找到一丝丝的快乐,人活着,快乐是根本。

       刚开始出门打工的时候觉得很开心,很兴奋。那段日子虽然累,但真的觉得好像突然间我的人生就要发生变化了,那种终于可以自食其力的兴奋缠绕在心里,久久的久久的;然后,在日复一日的劳累中,才慢慢的消失,才知道打工的日子其实并不快乐!

      记得那是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的那一年,我随着舅舅他们来到了南宁市的民族大道,那时我们要做的工程是民族宫的外墙装修。挂靠于北海市第三建筑公司名下,工头是舅舅的一个亲戚,我管他叫表伯。对我还不错,那时我只能做小工,每天的工作就是把一大堆的沙子和水泥搅拌成混凝土。

       刚来的兴奋很快就被忙碌的节奏击败了,每天6点起床后,匆忙的胡乱扒点汤河粉下肚之后就要拿起铁铲跑去工地。建筑工地上的小工都要比别的人早出工的,因为要把混凝土准备好,等师傅们来了就可以用了。六月的太阳,晒得我整个背都掉了一层皮,手也起了无数的水泡,那时放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手洗干净,然后偷偷的找些药抹上去,记得手刚接触到水的那一瞬间,浑身好像有一种被针刺般的感觉。

       半个月过去后,慢慢的习惯了那种生活了,手也起了一层厚厚的茧,再也不觉得痛了,我们也开始了贴磁片的活,这时候才有了一些空闲。也学会了跟几个小工在一起互相开玩笑和出去玩。那段日子最盼望的就是下雨了,下雨我们就没办法干活了,就可以出去玩和随便做自己喜欢做的事。

       下雨的时候,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呆在床上,静静的听收音机和透过工棚的缝隙看外面匆忙走过的人。工棚是用石棉瓦和竹子搭成的,一个工棚里面大概要住上五六十个人,所以也很热闹。舅舅家的人是按辈份来排的,所以里面的称呼很复杂,有我要管他叫外公的、叫舅舅的、还有表弟、表兄、表伯和姨丈的、、、、、、很多,有些干脆叫外号的。不过我在那里的辈份是最小的,所以就算我做错了事,他们也不会很严肃的骂我。所以这也是我能在那里呆下去的原因吧。

       七月一号,香港回归的那一天,公司放了一天假,于是我就跑到广西民族大会堂(不知道是不是叫这个名字,忘了)的大屏幕跟前看现场直播,足足看了一天,饭也不吃,好羡慕驻港部队的武警!内心对他们悄然起敬!

       这个工程完工之后换了工地,是做广西财政厅的工程,在南湖公园那边,好像记得是叫金洲路来着的,也不知道当时做的是广西财政厅的办公大楼还是它属下的什么机构了,只记得有点像宾馆一样,极尽豪华!外墙是最好的磁片和重达几千斤的石头装饰的,连一个洗手间的造价也花了十几万。工程也要求到了苛刻的程度,几千平方下来的外墙,贴的是10厘米乘10厘米的磁片,不能有一片空鼓的和超出3毫米的。所以沙浆的水泥和沙的比例要做到绝对的均匀,水泥不能太少,沙不能太多了。那时候只有一个字可以描述,那就是:累!

       除了累之外,有意思的就是晚上的娱乐了,记得那时候吃了晚饭之后,我们几个年轻人就去南湖公园玩,夏天的草地上,挤满了放风筝的人。第一次我们花了五块钱买了一个风筝,然后就几个人拉着线横着冲过去,把人家的放筝卡住后再拉下来了,呵呵,那风筝就是我们的了!也有人会跟我们要的,不过看到我们那么多人,就不敢出声了。后来觉得没意思了,就在公园的中间画了一个圈,不许任何男人踏入,女孩子嘛,欢迎!嘿嘿,霸道吧?于是,就在那些晚上我认识了生命中的第一个女孩子,叫华。那时我们的风筝把她的也拉了下来,坏了。后来我们一口气送了她五个。还一一帮她放了上去,整个晚上,都是听见她在笑,很开心。回去的时候还互留了BB机号码,我的号码是12722—89309。而她的现在已经忘了!那时我刚好二十岁。

       华是在一个卖木地板的商场里上班的,钦州人,长得很漂亮。因为她,很多人喝起了干醋,也有人说我抢他的,呵呵,你说这东西我能抢吗?当然不会,我也不知道她怎么会找我的,只记得认识她的第二天下午正干活的时候,接到了她的传呼,因为她不用上班,叫我去她那里玩。第一次有女孩子约,我当然很开心了。马上回去冲凉换了衣服就走了,也没顾得上跟舅舅他们说就走了。之后跟她逛了一个晚上的街,也说不出是不是喜欢她,反正觉得挺谈得来的。就这样跟她前后大概相处了三个多月,最亲密的举动就是牵着她的手了。可惜后来工地完工后我回了家,就再也没联系到她。初恋,就这样夭折在不知不觉中、、、、

       就这样停停做做,到了九九年,这是在南宁做的最后一个工程,就是朝阳花园。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市政工程,必须在两个月时间把工程全部做完,因为要在澳门回归之时用来表演的场地。所以那段时间是没日没夜的赶工,不过由于处在市中心,看着外面车来车往的也不觉得很累。记忆最深的是有一天,区里的领导来视察工程进度,那是我当时见过的最大的官了。也忘了他叫什么名字了,不过肯定不是成克杰。第一次面对电视台的摄像机镜头,心里一个劲的直在打鼓,也不知道跟他说了什么。

       那天我正在打磨大理石,就是抛光那一道工序,他蹲下来问我的时候,摄像机和照相机的镜头全对准了我,吓得我恨不得找个洞往下钻!过后也不知道我到底跟他说了什么,郁闷。那个工地做完后,我领到了平生最多的一次工钱,而且比所有的人还要多,因为我一个人晚上经常加班,是表伯叫的,我知道是他特别照顾我,因为晚上加两小时的班有时候比做一整天的工钱还要多,所以那时候我总共领到了两千六百多块!呵呵,有钱的日子真是爽啊!那晚,跟小舅舅出去整整花了我三百多块!回来后算了一个晚上都算不出到底花在哪里了!之后,我的口头禅是:钱是用来花的。

       其间发生了两件谁都意想不到的事:一件是食物中毒;一件是工棚倒塌。那天是中午的时候,刚刚吃完中午饭之后不久,有个工友就觉得肚子痛了起来,然后是两个、三个,我们急忙把他们送到医院去洗胃。可笑的是有一个是被吓晕的!他看到不停的有人被送去医院,看着看着就晕倒在旁边了!我们开始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也把他送去医院,,医生往他的肚子里灌了很多让他呕吐的水,他就是吐不出来,眼看着肚子都要撑破了还是不吐,医生说,这家伙是不是饿鬼投胎呀?后来一检查才知道是吓晕的,所以他就变成了我们日常当中的一个笑话了。跟着每人发了两支葡萄糖水,说可以解毒的,幸好我没事。第二件,工棚倒塌。也是中午时分,大家都在午睡的时候,忽然听见隔壁工棚发出了一阵轰然大响。有人在外面大喊:“快来救人呀,工棚倒了”!于是急忙跑出去,哇!整个工棚都趴了下来!大伙手忙脚乱的急忙搬开那些竹子和石棉瓦,把里面的人一个个的拉了出来。最后发现居然没有一个人被伤着的!于是老板买来了祭品,叫工头祭拜土地等各路神仙,以求保佑大伙平平安安。呵呵,人哪!总会找到另类精神寄托的。鉴与此件事情的发生,我们放了半天的假,重新动手把工棚加固。难得的去玩的机会,我当然不会放过了,叫上一个工友就跑了出去,逛了一下午才回来。

       之后做的工程是我们北海师范学校的教学楼,是冬天的时候,每天都很冷,总想躲在被窝里不出来,可是还得照样做,那时候我已经是介于小工和大工之间了。那个工地所能记起来的已经不多,唯一记得清楚的就是工地上的那四天狗!因为老板是买螃蟹来喂它们的,没曾想狗也那么好的命!差点就要大喊命运不公了。可是那几条狗真的很有守卫精神,不管刮风下雨,它们都不会善离职位的。还会分工合作呢,三条在屋里睡觉,一条就守在门口,密切的注意着周围,每两个小时就会换一次班,由于屋里跟外面是隔着一扇很大的玻璃门的,所以没次换班,都要三条狗一起用肩膀来把门顶开,然后换另外一个出去站岗。我不竟在想,狗都能如此,何况人呢?这螃蟹给它们吃得值啊!

       之后离开建筑工地,来到广州,做了一年的保安,先是在酒店,在环市东路,东山广场新大新百货大楼对面,后是物业公司。在酒店做的那段时间才知道什么叫乱,呵呵,我这里说的乱不是治安问题,而是公司里男女关系的乱。睡在宿舍的床上,旁边全是男女混杂在一起的声音,连续失眠一个月才慢慢的变得麻木起来。有一次有一个女同事晚上跑到我床上,穿着短短的裙子,把我拉了起来,要我陪她聊天,我吓得把自己用被子紧紧的裹了起来。叫她走,她反而躺了下来。因为她那时正跟我一个老乡同居,所以我也不知道怎么赶她,而她却好,反而跟我说起了她跟我老乡的性生活来了,说什么我老乡没用之类的话,呵呵,我难受呢、、、、、、

       我是不会随便跟一个女人同睡一张床的,何况还是天天见面的同事,只好让给她睡,我到上夜班的同事床上睡了一晚。并不是说我有多高尚,修炼到了柳下惠坐怀不乱的程度,而是我觉得,人不是动物,所以我不会、也不能那么做。加上当时我正追求着一个女孩子,不是同一个公司的,喜欢她只是第一眼的事情,感觉她就是我要找的人。所以为了爱,我觉得我必须做到全心全意。

       后来因人事调整,我调到了文德路的金德大厦,这是公司的自有物业,由于文德路是一条全国文明的书画街,人在那里也慢慢的变得跟环境相协调了。(感谢那段日子)以前喝酒闹事的事情也再也不会发生了,大楼里面租住的都是商户或其他公司的写字楼。最累的是每天的训练,一三五练步伐,二四六练跑步,星期天的消防训练最累了,要背着重重的灭火器材从一楼跑到三十楼再往回跑,一个来回下来整个人感觉就快要虚脱了般,喘气也只有出的没进份的了。

       不过唯一的好处是不用我们自己洗衣服,因为那时穿的工衣是西装和西裤,自己洗的皱巴巴的未免会影响公司的形象,所以公司负责把我们的衣服干洗。那时,我正被提名做领班了,所以每天上班的时间只有短短的四小时。没事就在腰上别上对讲机然后跟那女孩子到珠江边上去吹风,看着风轻轻的吹起她的秀发,就感到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总想着,如果真能和她就这样一辈子的呆下去,我就知足了!那时的付出的爱是很纯很纯的,一直到我回家开车之后,我跟她的关系也只是牵牵手而已。能牵着她的手,我就已经很满足了。直到现在,我都没后悔过,毕竟我曾经真爱过、、、、、、。

       这就是我的打工生涯了,现在的我,总觉得自己是在混日子,是在过着行尸走肉般的生活,缺少了激情和期望,曾经是那么的想拥有的现在已再也提不起兴趣了。是生活磨灭了我的斗志还是岁月让自己变得迟钝了?就像此时在说自己的事也竟然好像跟自己无关一样。打工的日子,总的来说是累,但我却很少提到这个字。我想,这是一段精彩的日子,我贫穷,但我快乐!这就是我,这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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